時事評析-葉霸老師遭驅逐、黃捷要求警政署檢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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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黃捷要求行政院長、警政署檢討事件之重點分析


➡️前情提要

A 案:
退休教師葉春蓮當面指控「通匪
隨後遭三名高壯保鑣及支持者請出場外。

(連結:民視新聞)

B 案:
葉霸老師遭架離!黃捷批評現場員警無作為 卓榮泰:要求警政署檢討

(連結:NOWNEWS)

➡️ 個案分析


– ✅A案

把鬧場民眾趕出去合理
這場活動雖然可能開放給大眾參加,且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,但主持人有維持秩序的責任。該位老師在現場製造混亂,不聽從主持人指示,因此被請出場是合理的作法。

– ❌ B案

黃捷立委所講的不合理
針對黃捷批評警察在場不作為,我們可從兩個角度思考:

1. 警察在場的必要性
長期以來警力會出席在各種政治人員場合,不外乎就是怕現場的民意代表、首長出事,分局長、局長可能倒台,只要政治介入司法、警察體系的亂象不改變,警察在現場永遠要背黑鍋。
為什麼我說警察要背黑鍋?就帶到下個問題

2. 警察在現場應如何作為
若警察介入就等同公權力介入。以一般標準來看,在有主持人的場合中將擾亂秩序者請離現場,我認為這並無違法行為。
依現場員警的專業判斷,將擾亂秩序者請離更是現場人員的工作,並非警察工作。

但依台灣人的有事找警察沒事幹警察的尿性,所有事情都想要「警察」介入當和事佬,殊不知警察真正工作應該在於交通及刑事,而非特定族群的幫手,更何況現場如果老師認為其人身自由受到侵害,可以至派出所提出告訴,讓司法系統進行裁決,而非要求現場員警應該介入,到時候又說警察執法過當?

結論:


既然警察被派駐現場執行維安任務
除非遇到現行犯或威脅他人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
一般狀況應該以事後蒐證、受理報案為主,而非要求警察當場介入

但台灣政治人物不論是非,借題發揮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。
只要內政部跟警政署膝蓋是軟的,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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